离职指南(非上海户籍)

  • 退工

一般情况下,自退工之日起7天内,您可领取退工证明。

领取方式:

§       邮寄本人:

请点击“离职办理”后填写您的邮寄地址,我司会及时邮寄。(请在填写截止日期前进行修改,逾期未填写的,将按您在我司系统中的联系地址邮寄)

§       邮寄公司:

我司会及时寄送至您离职时所在单位,由人事提供给您。

§       员工自取:

请您携带身份证到金陵西路282楼退工窗口领取,联系电话:021-63721888-3260/3291

  • 社会保险

§       转区社保中心:

我司将为您办理帐户转移手续,一般转上海市黄浦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

一般情况下,请您携带身份证前往上海市黄浦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陆家浜路265号)办理转移手续,联系电话:12333

  • 公积金

§       转市封存办:

若您离职后暂无新单位,我司会将您的帐户转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封存办)。

§       转上海新单位

若您离职后在上海有新单位的,请点击“离职办理”后填写您新单位的全称及公积金帐号(以下简称“新单位信息”),我司会及时将您的帐户转至新单位。(请根据短信通知或者离职日当天前进行修改,逾期未填写的,我司会将您的帐户转至市封存办)。

友情提示:

若您无法填写“新单位信息”,则表明您的帐户已转至新单位或市封存办。

一般情况下,我司会根据您提供的“新单位信息”办理转移,若“新单位信息”有误或其他原因导致转移失败,我司会将您的帐户转至市封存办。

§       转外省市:

若您离开上海去外省市工作,且在当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办理账户转移。请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等材料到金陵西路282楼开具转移材料。根据离职日期,对转移日期有一定的限制,具体请致电:63721888-2277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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