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随迁人员相关证照申请流程:
符合上海落户随办条件,与我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服派遣员工(《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暂不受理),且“劳动合同、社保、税单”的缴费单位名称三者一致,随配偶办理落户时,可向外服公司申请配合提供与公司相关的申报材料。
(一)申办流程
1、员工点击下载《外单位申办人才引进类业务相关证照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员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由实际工作单位盖章。
2、员工向外服受理窗口递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盖章的《申请表》(原件);
与外服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还有三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原件);
3、符合受理条件的,外服公司将配合提供相关公司材料,若需要外服在有关材料上盖章的,请实际工作单位先盖公章,外服可在旁加盖章。
(二)外服受理窗口联系地址及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注:
1、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实行夏令时,下午开始受理时间为13:30。
2、以上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金陵西路28号二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63721888*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