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聘任的操作办法

聘任依据:根据沪人【19995283号文及沪职改办【199911号文的精神,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自行聘任。

聘任条件:

1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单位可聘任技术员职务,聘任满4年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2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单位可以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3理工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单位可以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聘任手续:单位人事部门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并按要求存档。

注: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时,请务必注意相关事项:

1、工作单位名称:填写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全称。

2、单位盖章:由自己所在的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4001962002


专业技术聘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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