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高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审核外服盖章流程
1、申办对象
通过外服派遣,评委会要求外服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处加盖章的员工。(若评委会要求必须加盖外服公章的,需十个工作日申请用印,因此请务必预留充足的办理时间。)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原件,以下简称《申报表》。
(2)《职称申报审核盖章》联系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注意事项:
(1)关于申报表要求:
①《申报表》上实际工作单位必须出具核实意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②《申报表》简历中若涉及中介机构派遣的请根据劳动合同按以下格式填写:****公司派遣至*****公司。例:外服派遣的,请填写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派遣至*****公司。
(2)外服审核盖章完成后,若因调整《申报表》内容,需重新盖章的,请务必将原先外服已盖章的《申报表》原件整套带回。
4、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注:
1、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实行夏令时,下午开始受理时间为13:30
2、以上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金陵西路28号二楼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4001962002。
重要提示:根据办公楼所在地防疫部门要求,目前进入大楼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请务必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