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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接转组织关系

日期:2013-06-07

1、《党员党组织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台头须知
  (1)、组织关系转入
  从上海市内其他党委转入外服公司党委:台头需写“中共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委员会”
外省转入外服公司党委:台头需写“中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简写:“上海市国资委党委”)

  (2)、组织关系转出
  转往上海市内其他党委:《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需写明转往单位或街道党组织的名称(需是党委一级,台头由外企党员提供) 
  转出上海市:台头需写外省、市一级、具有接收外省市转入党员组织关系资格的党委名称(台头由外企党员提供)

2、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办理
  外企党员可在签订好劳动合同并报岗后,至所属业务中心党总支咨询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的相关事宜。

3、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办理 
  上海市内转移:请先问清转往党组织的全称,然后前往所属业务中心党总支部进行办理,并补交未缴纳的党费。 
  转往外省市:请先问清转往单位所属的外省、市一级、具有接收外省市转入党员组织关系资质的党组织全称,然后至外服公司党委办公室进行办理,并补交未缴纳的党费。

4、关于上海市内网上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办理
  自2014年1月1日起,上海市内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可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简称“CCPM”)上进行转接:
  (1)、组织关系转入时,需凭党员本人身份证到所属业务中心党总支报到,由业务中心党总支在网上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2)、组织关系转出时,需告之对方党委的全称或代码,由业务中心党总支在网上进行转出操作,并将有效期和转出时间告之党员本人,党员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对方党组织报到。
外省市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仍需要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